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其工作内容包括向市政府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议,以及在必要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委员会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预测和预警区域经济,确保经济安全,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在遇到宏观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时,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委员会关注财政、金融和证券等领域,研究并贯彻国家政策,调控地方价格,制定并执行宏观产业政策,管理全口径外债并优化其结构。
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是其工作重点,委员会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提出改革开放的策略和建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委员会负责提出规模规划,安排财政性资金,指导国内外贷款和民间投资的方向,组织重大项目稽察,并指导招投标工作。
委员会还负责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如农业、能源、高技术和第三产业,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也是其关注领域,委员会提出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参与土地利用和小城镇建设规划。
此外,委员会关注科技和社会发展,协调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委员会还参与直接融资发展战略,管理物资储备,指导粮食宏观调控,并处理与证券、债券发行相关事务。
最后,委员会负责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编制,以及“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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