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包括:
首先,他们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体育政策,研究并制定适用于全市的教育体育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活动的合规进行。
其次,他们负责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编制年度计划和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学校布局调整,并审批社会力量办学,但不包括利用国有资产的办学活动。
在教育领域,他们指导各类教育改革,如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幼儿教育,关注特殊教育和体育事业的推进,同时指导学校德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鼓励教育研究和信息交流。
在人事管理方面,他们负责系统内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师范毕业生就业推荐,教师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并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评审,以及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在财务管理方面,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学校资产管理,审核学校建设项目,并进行内部审计。
他们还指导招生办公室和自学考试办公室,确保高校和中专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顺利进行。
对于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教育体育局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教育规划,并参与招生计划的申报或审批工作。
体育工作是其管理的重点,包括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的发展,以及体育市场的培育和体育产业的推动,同时指导体育协会和社团的工作。
此外,他们还履行政府督学职责,监督和评估下级教育工作,为学校教育提供指导。
学校勤工俭学的开展也是他们指导的一部分。
最后,他们处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推广,促进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并完成市政府交付的其他任务以及上级教育体育部门布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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